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2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15日至16日在成都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51人,列席263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了2012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王怀臣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力开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刘奇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书记,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省法院经理,省检察院检察长,武警四川省总队政委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央纪委派员出席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所作工作报告以及刘奇葆同志讲话。刘奇葆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总结和推广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践行“四个特别”,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强化思想纯洁,永葆政治本色;强化组织纯洁,永葆先锋本色;强化作风纯洁,永葆为民本色;强化队伍纯洁,永葆清廉本色,以坚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保障和推动四川各项事业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会一致认为,刘奇葆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会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使命,坚定不移地做科学发展的保障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执政基础的巩固者、党的纯洁性的维护者。
全会提出,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第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有效服务大局上做出新贡献。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处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泄漏党和国家秘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行为,确保党的纯洁性。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三农”工作、文化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扶贫开发、民生政策、民族地区发展稳定、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情况,强化教育监督,完善机制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全面落实《廉政准则》,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大电子监察力度,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在巩固执政根基上体现新作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论坛、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重点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教育和医疗领域、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加大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城市社区、国有企业、高等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阳光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坚持治本抓源,在系统预防腐败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惩防体系框架构建,精心谋划下一个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廉政文化精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开展领导干部廉洁情况动态监控和综合评估。加大省级部门、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县(市、区)的巡视力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行全员排查、全域覆盖、全程监控,努力降低腐败发生机率。深入开展法规制度廉洁性审查和立法后评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第四,坚持从严治党,在严肃惩治腐败上取得新成效。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警示教育,推动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
第五,坚持改革创新,在提升科学化水平上增添新举措。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指数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工作网络,规范机构设置,加强干部管理,落实保障措施,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巩固执政根基的坚强堡垒。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梳理排查群众诉求,分层分类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
第六,坚持固本强基,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形象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基础保障建设、舆论环境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群众观念、自律观念。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